本质上来讲扫黄其实很严肃的!
但总归有时候发生一些尴尬且有趣的事。
01
这是我刘师兄的。
2014年。
一次接到群众举报,XX夜总会二楼2202包间有卖Y嫖C,疑似还有聚众淫乱。
刘师兄带着兄弟们去现场。
才下警车就看到门口的男服务员准备通风报信。
刘师兄大喊:“你个憨青锤(意思为傻*)站着!”
准备通风报信的服务员立马回头笑嘻嘻道:“哎呀,刘警官,我准备去厕所呢,你来是有什么事嘛?”
“带我去二楼2202。”
“好好好。”
到了二楼才发现隐藏在最里面深处的2202,刘师兄带人直接推开门。
好家伙,里面三四个小姐光溜溜的正在和一众衣冠不整男扭来扭去。
“全部给我停....!”
还没等刘师兄说完,音乐被服务员暂停了,只见一个小姐不知道是不是喝醉了,迷迷糊糊说道:
“哟,小哥,你居然还搞来了警服呢,原来喜欢这一套呀,你早说嘛,妹妹我也有呀。”
感情小姐把刘师兄当成来玩的公子哥了。
这一下尴尬了,其他扭着的公子哥小姐傻了,队员们也傻了。
刘师兄也傻了:“卧槽!警校里没教过这样的情况怎么应对啊!”
刘师兄想了想,一把推开小姐,喊道:“赶紧让她穿上衣服带去验尿,其他人也是!”
后来证明缠上刘师兄的小姐是喝多了。
02
有一次扫黄时更离谱。
是一家足疗中心。
接到群众举报说里面有个隐藏的五楼,有人卖Y嫖C。
我们火速前往,上去一看,果然有一个暗门,上去就是五楼。
离谱的来了——
我和兄弟踹开门,刚喊完“不许动!”就被眼前的景象惊呆了!
本来想着,顶多见到白花花的肉嘛。
可我们看见的是男女双方衣服整洁的穿着,面对面规规矩矩的坐在椅子上。
男的点着烟,女的喝着酒。
啥情况?事前?还是事后?
我们先控制住两人,然后寻找罪恶的证据。
然后没找到。
标间里面也没有卫生间,也不存在销毁证据。
?
然后一问两人才知道,女的是足疗中心的小姐(30岁左右),这点是没问题。因为有前科。
可男的就很奇怪了,真相让我们很震惊。
据这位35岁的男人交代,他本来一开始来这里是想好好潇洒一下的,结果看到这位小姐震惊了,不是因为这位小姐天生丽质,而是这位小姐居然长得像他死去多年的姑妈!?
他姑妈生前对他太好了,拉扯他长大的。
于是隔三差五来足疗店点他的这位“姑妈”。
不干啥,就聊天,每次聊一个半钟,聊完就走。
已经来了三星期了。
有些小姐还骂他“傻X”“脑子有病”。
这可难倒我们了,是抓回去处罚?还是放走?
我找上带队的超哥,超哥一听也头疼。
还有这样的情况?拍电视剧呢?
超哥不得不请示上级该怎么处理。
后来得到的结果是放走吧,毕竟这样的情况不属于卖Y嫖C的范围了。
03
有一次,我在指挥中心值晚班,接到报警说22点某地发生了交通事故,肇事车撞了人逃逸跑了。
而且被撞的人要不行了。
这样的事情是很重视的,我和值班领导到现场查看情况。
到了现场后,交警兄弟们已经把现场看完了。
情况大致是伤者男骑摩托刚从家出门准备去亲戚家,结果被四个小伙子骑着一辆飞快的摩托给撞翻了。
伤者年纪较大,受伤还比较严重。
小伙子们年轻力壮的也没受多大伤扶起摩托就跑。
后来被交警兄弟们查看监控发现,这四人居然跑到了案发地1000米左右的宾馆?还开了房间。
啧啧,现在的年轻人啊,这是想着灯下黑嘛?还是越危险的地方就是越安全?
我们和交警兄弟通知了辖区派出所联合去宾馆,准备围堵。
到了宾馆,为了不打草惊蛇,先确认了下肇事的摩托车,发现有接触碰撞痕迹,也符合监控里看到的。
再三确认后,便通知了酒店工作人员配合我们去开房间门。
小伙子刚打开门,“全部给我抱头蹲下!全部!快快快!速度!麻利点!不要有小动作!”
当时,我在门口和派出所一兄弟戒备。
里面刚噼里啪啦的把小伙子们按翻。
这时我看见对面房间门打开,一男的探头出来鬼鬼祟祟看见我们站在门口,一声“有警察有警察”“啪”关门了。
哎哟?有情况。
我连忙喊了同事过去。
毫不意外,门一开,只见女的衣冠不整的躺在床上,男的穿了裤子,衣服没穿,正准备跳窗。
把嫖娼男女和肇事的小伙们拉下去。
嫖娼男看向四人问道:“他们也是嫖娼被抓吗?”
“不是,他们是犯事了。”
“今晚不是抓嫖娼?”
“对呀”
“卧槽!”
04
其实与那些小姐斗智斗勇蛮好玩的。
有一次,我们抓到小姐后,日常翻看微信才知道,难怪说怎么小姐最近那么难抓了。
原来哪个大聪明小姐居然联合其他小姐们创了一个微信群,然后不知道从哪偷拍我和我们同事的照片,全部一股脑丢上群里,还声明这些人都是警察,姐妹们看到疑似的就跑。
乖乖,这聪明劲用在歪路上了。
05
一次,深夜2点接到一女子报警被强奸了。
这类型敏感案件是很重视的。
到现场了解得知情况:
一男的开车将报警女子强行带走,带到一郊区并在车里进行了强奸,事后又把她丢在郊区,于是报警。
好在女子记下了车牌。
后来找到嫌疑人,连夜审讯。
才知道,原来报警女子是小姐,男的酒后开车想找小姐,就遇到了报警女子,商量好价格开车来到郊区,为了寻求刺激就在车上做了。
做完事酒也醒了,结果定睛一看小姐“卧槽好丑”。
然后男的顿时把女的赶下车,钱也没给就跑了。
把小姐大半夜的丢在郊区。
小姐觉得忍一时风平浪静,退一步越想越气,然后果断报警,谎称被强奸了。
PS:
有趣的事,还很多。
但我一直觉得16年那件最牛:
男的害羞的指了指站在旁边岁数大的男人说“他是我岳父,我是他女婿。”
喜欢的话,以后再慢慢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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