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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松对潘金莲刻骨痛苦的爱

  有人说,武松爱上潘金莲,是对《水浒》原著的极大歪曲,是“今人糟蹋古著”。然而事实上,武松不爱潘金莲,才是对原著最大的曲解,才是对人性最大的误读!
  
  因为即使武松爱上潘金莲,也没什么可指责的!毕竟他的行动,前有拒嫂示爱,后有报兄诛嫂,所有该做的他都做了,也都做对了。
  其一:拒绝一个自己厌恶的女人,只能说明这个女人不对自己胃口。而拒绝一个自己深深喜欢的女人,反而更加证明这个男人把道德和伦理摆在第一位置,不被美色所迷惑。
  其二:杀一个自己厌恶反感的有罪女人,有什么稀奇,人人都能做到,而杀一个自己爱着的有罪女人,反而更能体现坚持道义的可贵,这才是一种真正的义举。
  其三:武松对嫂嫂有感情,在原著是有证据的:
  武松从东京出差回来,“且先去县里交纳了回书”,“回到下处房里,换了衣服鞋袜,戴上个新头巾”,“一迳投紫石街来”(二十六回)见上司都不换衣服,回家却要换衣服,还特地戴个新头巾。这是什么心理呢,如果你一时看不出来,可以对比这段文字:
  “却说西门庆巴不到这一日,裹了顶新头巾,穿了一套整整齐齐衣服,带了三五两碎银子,迳投这紫石街来。”(二十四回)两段文字何其相似!都知道西门庆是和潘金莲约会,他穿戴整齐要给女方留个好印象,这不难理解。由此武松的心理也就不难理解了——这不是说武松一定要做什么,而是可以从侧面说明他也想给嫂嫂留个好印象,即使再急着赶回紫石街,也要换干干净净的衣服鞋袜,还要戴一个新头巾。
  其四:不好女色的最高境界
  都知道水浒好汉是不好女色的,但是好汉们不好女色的情况并不相同。李逵不好女色,是天生地厌烦美貌大姑娘。宋江不好女色,是被女人冷淡厌弃没奈何只好打肿脸充胖子。林冲不好女色,是心里只有一个林娘子。而武松的情况,又和他们不同。在二十四回的开卷诗中用意很蹊跷,酒色误国邦,美色陷忠良,无非就是因为宠爱某个女人,而罔顾了是非判断和纲常道义,诗中甚至还用了妲己、西施这样的亡国例子。说明作者认为,抵抗女色最艰难的考验,莫过于在对一个女人有了深深的感情之后,还能否坚持心中正确的东西。这才是不好女色的最高境界。
  所以我认为,即使武松喜欢潘金莲,也丝毫不影响他的英雄形象。而他究竟是厌恶潘金莲,还是喜欢她?两者的区别应该是:亲手杀嫂对这位天伤星的心灵冲击,究竟是毫发无损,还是伤到彻骨。究竟是哪一种心态折射的悲壮更超越众生,更令人肃然起敬。
  在潘金莲出现以前,守护哥哥的只有武松一个人。可是现在,茫茫人海中又出现另外一个人,没有任何血缘关系,却愿意担负起呵护哥哥的责任,这就是嫂嫂。潘金莲与武松的初次见面和对话其实并无不妥,酒桌上更是颇有应付场面的经验,小潘很聪明,单独和二哥闲聊时经常发表个人观点,但是三口儿一起吃饭时她便站在夫妇两口的立场发言,嫂嫂形象维持得非常好。这让武松对小潘的评语,除了善良美丽,又增添了贤惠。
  谁不愿意接近美好的事物呢,所以二哥口头应着晚上送行李,行动却比风还快,转身就搬回家,这时候想着早一刻与哥哥嫂嫂团聚,有何不可?
  所谓相好易,同住难,这世界上多少有情男女,搬到一块后因为生活习惯的差异吵架不断。但是,二哥与小潘同住后,居然没有出现磨合期,反而让小潘的欲心益发萌动。我左思右想,只能断定他们的生活习惯极其一致,尤其他们都爱整洁,不要小看了这一点。
  现在来看水浒传作者害武松的第一招:幸福快乐的一个月家庭生活。如果作者让潘金莲在武松住进来的第二天就动手调戏他,后面剧情一点都不会有变动。吵架,分居,出差,归来,复仇,一切都可以按部就班。但是他偏偏不,一定要加一段一家三口幸福和美的描写,看似可有可无,其实里面大有文章。
  大文豪歌德在《浮士德》的结尾说:“永恒的女性引领我们上升。”在人类所能感触到的美中,没有什么美能够与女性之美相提并论;在人类所具有的感情中,没有什么感情比女性的垂怜与疼爱更令人动容。
  在武松与嫂嫂同住一个屋檐下的时光里,小潘在这两方面都做足了功课。她打扮得漂漂亮亮出现在武松面前,她无微不至地照料武松的生活起居。她对武松嘘寒问暖,关心备至,每一件小事都做到极致,让二哥一回家就享受五星级饭店的服务待遇。
  “却比半夜里拾金宝的一般欢喜。”这是武松搬来家后作者对潘金莲的形容,真令人感慨万千。试问这世上有几人会把你当成金宝一样欢喜?遥望后来朱仝流放 时屏风后面转出的小衙内“乃是知府亲子,知府爱惜,如金似玉。”,相同的比喻,彰显出同样的爱心和惜顾之情。如把这也非要算成是小潘的“欲”,只能扪心自问是否公平。
  武松自幼与哥哥相依为命,在缺乏母爱和饱受世态炎凉的环境中长大。他没有得到过女人的关爱和照顾,也没有和年轻女人近距离接触过。可想而知这段时期的小潘在二哥眼里是何等了不得。嫂嫂的形象就这样在武松的眼里被理想化了,被戴上光环了,如同降临他们家的福音女神。
  武松是否喜欢过嫂嫂?应该是喜欢的,一个人对你那么好,那么上心,本能就会产生向心力,使武松成了一个恋家的人(见原著文字“却才又有一个作东,我不 奈烦,一直走到家里来”——与我们现代人讨厌职场饭局只想早早回家的心情很接近)不喜欢嫂嫂是说不过去的。但是分析二哥的感情成份,主要成份是亲情,另外还有一部分是第四类情感。
  第四类情感,说复杂也简单,是锅底面孔嫂嫂与天仙面孔嫂嫂的差别引发的仰慕之情。
  二哥以前从来没有和女人深入打交道过,他对女人的看法是模糊的,但由于小潘的近距离存在,变得明晰起来,而且是先感受到女性的美好一面。
  因为第四类情感的存在,武二哥很可能转过念头,以后找老婆一定要找个像嫂嫂那样的(参看玉兰),但这不代表他会把嫂嫂直接拿来用。那个下雪天到来之前,小潘应该是二哥最理想的女性,具备有神圣属性的化身存在。因此当潘金莲明目张胆公开摊牌后,武松的反应才那么过激。
  “嫂嫂!休要恁地不识羞耻!武二是个顶天立地噙齿戴发男子汉,不是那等败坏风俗没人伦的猪狗!嫂嫂休要这般不识廉耻!倘有些风吹草动,武二眼里认得是嫂嫂,拳头却不认得是嫂嫂!再来,休要恁地!”
  一直以来,二哥这番话饱受人们批评,说得太冲了,可惜却有个很特别的地方没人看出来:
  我来解构一下他的句子,就是“你不要怎样怎样!我是个什么什么,不是什么什么。你不要怎样怎样!如果你做了什么什么,那我就要如何如何。”
  看出蹊跷了没?他竟然通篇没有提到哥哥。这不太符合正常的思维方式。正常的思维方式应该是,把脸一沉,那怎么成!你是哥哥的女人,不准做对不起大哥的事情!一句话,哥哥是第一张打出来的牌。
  武松不是想不到哥哥,而是受到打击了!才会冲动地先说出了自己的不满。因为他的偶像破碎了,一个在他心中那么高尚的女人竟然也动了这种心思!他对嫂嫂的那种崇拜之情被玷污了。如此,就不难理解他的愤怒。你你你我我我地说这一篇。这样的措辞本身就包含有一种潜意识:对方的行动其实伤害了自己。
  水浒作者在书中抱怨“武松是个直性的汉子,只把做亲嫂嫂相待。谁知那妇人是个使女出身,惯会小意儿。亦不想那妇人一片引人的心。”正因为这“引人的心”,让武松在不知不觉之间,感情发生了微妙变化。话说骂了嫂嫂以后,武松为什么不立刻走呢?这样呆着多尴尬。
  因为潘金莲哭了,还哭得挺伤心,“双眼哭得红红的”。所以二哥走不成了。把嫂嫂弄哭了算什么事呢,拔脚走了没法向哥哥交代啊。而且我觉得武松自己心里可能也挺乱的,因为——二哥虽然有无数次打架的经验,可从来没有把女人惹哭的经验啊!!!女人哭,这是大麻烦。
  连大文豪巴尔扎克都感慨:“有些男人宁可被别人用枪指着胸膛,也不愿面对一个哭哭啼啼半小时又晕过去等着被施救的女子。”可怜的二哥,他处理不来这局面的。
  嫂嫂只要一哭,他就什么也不说了。后来武松出差前给嫂嫂敬酒赔话,注意到没,对于嫂嫂前面的撒泼二哥还能笑着回答几句的,可是嫂嫂又被惹哭了,哭下楼去了,于是他又不知道怎么好了,什么话也没有了,二哥真可怜。
   好,先不说那么远,继续回到眼下。
  武大回家以后,小潘哭着向大郎告状,说二哥欺负他。说话声音很大,连武大都不得不哀求老婆:“休要高做声,吃邻舍家笑话。”吓!!这声音大的,连邻居都能听见,作者明摆着是暗示读者,房间里的二哥一定也听见了。
  此处就显出二哥深沉可爱的品格了,他不置辩。金圣叹曾赞叹:“金莲所以污武松者,乃武松以亲嫂之嫌疑而落落然受之,曾不置辩而天下后世亦无不共明其如冰如玉也者。”不置辩没关系,但是为什么哥哥连喊他两次,都不应声呢?武松一向识大礼,你看他刚遇到哥哥就立刻纳头便拜,这里为何连着两次对哥哥的招呼不理不睬?只能说,不是他故意显得没礼貌,实在是他当时心乱如麻。
  在武十回里,凡所有武松“沉吟了半晌”,“寻思了半响”“踌躇了半晌”的地方,无不是二哥的心灵和头脑同时充满风暴,即将作出重大考虑和决定的时刻。
  第一个寻思了半响,二哥就搬出了兄嫂的住处。
  第二个沉吟了半晌,二哥就回县衙换上了素服。
  第三个踌躇了半响,拉开了血溅鸳鸯楼的序幕。
  更值得注意的是,在武十回的其他地方,比如上景阳岗,还有去孟州发配,以及后来杀张都监全家等部分里,随处可见对武松的内心描写。比如景阳岗上,寻思“我回去时,须吃他耻笑,不是好汉,难以转去。”。在孟州劳改营里,自忖 “……且由他,便死也做个饱鬼。落得吃了,恰再计较。”飞云浦上,怨恨冲天:“不杀得张都监,如何出得这口恨气!”等等等,惟独只有在杀嫂这整个故事几章节中,看不到任何有关武松对潘金莲的直接心理描写。
  这绝不可能是水浒作者的疏漏,因为在后来石秀杀嫂的同类型故事里,就存有大量石秀对潘巧云的直接心理描写,原因很简单,石秀和潘巧云之间没有感情纠葛,作者尽管放手写出石秀对潘巧云的鄙视和厌恶。但是武松对潘金莲的看法不是鄙视和厌恶,究竟是什么,作者不想说,只肯写出“寻思了半响”等这样含糊的文字,我只能说,他在遵循我们文化中特有的为尊者讳及为英雄辩的心理倾向。
  总之,潘金莲让武松领教了眼花缭乱的感受,被女人疼,被女人宠,被女人纠缠,被女人骂,被女人蛮不讲理,被女人撒泼哭闹,被女人反咬一口。小潘给二哥上了那么多关于女人的课程,大约比他前二十五年加起来都学的多了。
  作者在塑造武松与潘金莲这两个对应的角色时,不但让他们外在条件非常般配,一个二十五岁,一个二十二岁;一个阳刚英武,一个风情万种。而且他们的性格也很相像,都有刚烈不服输的成分,甚至连两个人的说话措辞都遥遥相应,如出一辙:
  一个说叔叔不要口头不似心头。
  一个说嫂嫂不要心头不似口头。
  一个说我是个顶天立地噙齿戴发男子汉,不是那等败坏风俗没人伦的猪狗。
  一个说我是一个不戴头巾男子汉,叮叮当当响的婆娘,不是那等搠不出的鳖老婆。
  一个说倘有些风吹草动,武二眼里认得是嫂嫂,拳头却不认得是嫂嫂。
  一个说你胡言乱语,一句句都要下落,丢下砖头瓦儿,一个个要着地。
  如此针尖对麦芒,倒也确实像一对冤家。
  闲话少说,归正题,武松不愿意相信嫂嫂不是良人,也不愿意放弃与嫂嫂修复关系的可能。原因仍然是那一个月共同生活打下的基础。使他对嫂嫂的为人怀抱了最后一丝幻想,同时对嫂嫂的要求也降到底线,只求小潘对哥哥好,对哥哥专一,其他都不计较了,哪怕被小潘骂成那样也忍了。
  所以,即使去东京回来,武松仍然在尝试着修复自己和嫂嫂的关系。“且先去县里交纳了回书”“回到下处房里,换了衣服鞋袜,戴上个新头巾”“一迳投紫石街来”。武松很在意自己在她面前的形象。只可惜推门一见哥哥的灵位,二哥与小潘就此完结了。
  从写作手法来解读,参照水浒传作者起伏跌宕大起大落的风格,武松对小潘忍让到极点之后再拉开血腥复仇一幕,可以增强文字的可看性,使情节更加起伏跌宕。这是作者惯用的技巧。
  水浒传作者害武松的第二招:亲自动手杀嫂嫂。
  紫石街断案的整个过程不用细说,大家都知道,录完口供以后,绑了一个,杀了一个。其实二哥可以不用这么区别对待的。两个都不杀,径直去狮子楼杀了西门庆,根本不影响情节的发展。两个女人一样会死于酷刑,小潘的下场甚至会更惨。而只杀西门庆一个,武松也同样要被发配,不影响孟州道的故事继续下去。
  如果真这么写,其实对二哥有好处,但从此,他也就与小潘没得任何干系了。为什么水浒传作者一定要小潘死在武松的手里呢?此处我想冒昧探究一个作者比较隐秘的创作意图。
  虽然水浒传不讲爱情,但是对女人归属权的概念并不含糊,这个归属权不是指法律上的归属,而是在作者心中,这个女子究竟应该属于谁。
  从篇幅和涉及内容来看,写小潘和武松独处的字数最多,基本为闲聊与喝酒;小潘和武大独处的字数其次,主要与谋杀有关;小潘和西门独处的文字最少,就捏脚到上床那一小段,其余都是有王婆在场的三人行。这就是一种隐晦曲折的创作意图,以及这三个男人在作者心里定位的与小潘真正的距离。但是仅仅这样不够,还要看谁和谁之间发生的事情最重大,最令人目瞪口呆。设若小潘是被官府抓去依法凌迟了,那么她这辈子关系最密切的男人就是西门庆。这是水浒传作者不允许的,他千辛万苦创造出的精品女子,不是为西门庆这个色棍写的。
  在文艺作品中,那些与刀光剑影有关的题材故事里,用死亡的形式来定位人与人的关系,这一招屡用不鲜。尤其通过杀死一个钟情于自己的女人来实现对她的永恒占有。以这种方式连接在一块的两人,效果上远远超过了靠性来维系的类型,由此产生的权利与责任的纠结,甚至可以突破这一世的恩怨,直抵前生后世。
  因为这是写作手段的需要,并非真的去宣扬杀人。所以绝大多数的故事里,女性多半是被误杀(比如浪客剑心里雪代巴的死),或者是女性自己主动撞上去,如 《天龙八部》里阿朱和萧峰,连金庸大师都不能免俗。虽然死的原因各种各样,但是方式却是惊人的雷同,一定是死在男主的手里。后果,也被处理得惊人雷同,那就身为凶手的男人,成为天煞孤星,永远的孤独,隐没于黑暗的孤独,自我放逐般的孤独。
  说到这里,大家看到武二哥后来命运的相似之处了吧,纵使物换星移,时光流转,人类的某些一厢情愿,千古不变。武松杀嫂,动用了很多肢体语言,一点都不含糊,半点都不肯略写,当作者描绘出武松手持尖刀把小潘践踏在脚下的场景时,容我借用张爱玲《色戒》的一段话,来解读作者可能的用意:
  “她临终一定恨他。不过‘无毒不丈夫’。不是这样的男子汉,她也不会爱他。得一知己,死而无憾。他觉得她的影子会永远依傍他,安慰他。虽然她恨他,她 最后对他的感情强烈到是什么感情都不相干了,只是有感情。他们是原始的猎人与猎物的关系,虎与伥的关系,最终极的占有。她这才生是他的人,死是他的鬼。”
  在漫长的古代,人类相信支配自身行为的是心脏而不是大脑,所以二哥的钢刀直抵小潘的心灵,这是连西门庆也比不及的零距离近接触。因为武松抓到嫂嫂的心了。小潘的肉体曾经先后属于过两个男人,但是她的心,只被二哥拿走了。
  水浒传作者的这点小九九,连同为作家的兰陵笑笑生也心领神会,让潘金莲在《金瓶梅》里颠倒众生一番以后,仍然回到武二哥的身边,仍然死在武二哥的手上,仍然是那种死法。
  当然,这些都是对剧情安排上的推测,但我就是疑心水浒传作者有这深深隐藏不可告人的创作意图,一种以他最认可的方式把潘金莲永远属于武松的手段。在水浒的世界里,他是上帝,是命运之手。他就是这样为小潘和二哥划出他们的命运轨迹,打上一个诡异的永远也解不开的结。
  潘金莲这个角色乃是为武松而生,所以作者还要继续借助她来毁二哥。让武松亲手杀死小潘,从服务于情节整体需要来看,确实是一把双刃剑。既满足了复仇的快意,又最终毁了二哥的人生。这是一场让武松终身忘不了的家庭惨剧。
  所以嫂嫂死后,武松遇到的女人,无不是小潘的影子,在她们身上武松都能找到小潘某些相似之处,但是永远不会出现一个女人,能够完全取代小潘的存在。因为小潘的好与坏,都已经做到了女人能够达到的极致。
  孙二娘,又一个被武松称为嫂嫂的女人,唤起了与小潘一样的家人感觉。
  蒋门神小妾,一个抛头露面当垆卖酒的年轻女掌柜,暗合了小潘待人接物的乖巧能干。
  张都监的养娘玉兰,自然不必说了,容貌,气质,女红,乃至名字,都是小潘的翻版。
  蜈蚣岭上张太公的女儿,勾起了二哥对某些似曾相识的往事的回忆。
  元曲作家沈璟为了迎合大众好团圆剧的心理需要,曾在<义侠记>中替武松虚构安排了一位美貌贤淑的未婚妻,不改不知道,一改才发现,水浒传作者早已安排好的剧情里根本不允许还有另外一个女人的重要性超过潘金莲,未婚妻始终格不进去。
  这是水浒传作者的意志,他让后世作家企图做这方面改动都不得成功,水浒传中的武松与潘金莲,就这样互相属于了对方。
  现在,来看武松杀死潘金莲以后的精神状态,其实很耐人寻味。
  首先是求死之心。
  “犯罪正当其理,虽死而无怨。”这是他杀人之后亲口对众人说的,注意那个“无怨”。
  一直以来人们都误解武松投案自首是对政府和司法还抱有幻想,其实就这等连杀两条人命的重罪,幻想不幻想都没有意义,黑暗的政府也该处死他,清白的政府也要处死他。以前他打伤人知道要逃,之后他灭人满门也知道要逃,所谓相信政府和司法跟本不是真正的理由。
  真正的理由就是当武松提刀杀嫂的时候,他已经没打算自己活下去。在武松看来,嫂嫂杀了哥哥,必须偿命,而自己杀了嫂嫂,也应该给嫂嫂偿命。
  他居然没死,其实不是他期望的 。
  求死不可得,又不能拂了上司为救他性命奔走操心的厚意,那就退而求其次,于是宁愿去孟州受苦。
  结果想要求苦的心愿也没有实现。因为施恩想请武松帮忙抢回快活林,把他当爷娘似的敬重。
  这几百年来,人们都在夸赞武松故意和监狱长们顶撞,是不畏强权,有意和黑暗力量作斗争。谁也没有看到他这举动背后的痛不欲生和心如死灰。
  对于杀威棒,他坦然接受,甚至还要求打毒一点。
  对于盆吊和土布袋,他的想法竟然是“且由他,便死也做个饱鬼。”全然不做防范。
  无论是送饭,洗澡水,还是梳洗,狱卒的任何小小举动,让武松引起的想法无不是“这样之后就该对付我了吧?”或者“做了这件事之后就结果我?”,或者 “是不是等我怎样怎样了再下手?”你看,他无时无刻不在等待别人的动手,与其说他是在做什么“斗争”,倒不如更像是有所期待。
  这种求自苦之心,一直到他最后穿上行者的衣裳才真正得到释放,这是后话。
  既没判死罪,也没挨杀威棒,也没做苦工,可偏偏在武松再度燃烧起对人生的期望时候,受苦的倒霉事却来了。这就是张都监的一头许婚一头栽赃陷害,情节大家都知道。
  张都监向武松许婚的这位玉兰,名字就有意与金莲成为一对,说没有暗示那是假的。说没有倾向性那也是假的。对此金圣叹的批注真的很到位,看看就能体会。
  这里我要说的是,如果没有玉兰这出阴谋,武松的一生还有希望。然而玉兰的背叛却产生了一个很可怕的后果,让武松意识到不是所有女人都像嫂嫂那样对自己情深意切的,所以把另外一个女人当成是小潘的影子实在愚蠢之至。这个失误让他的脸上又添了一道金印,如同冥冥之中的一个惩罚,再度唤醒了武松的求自苦之心,告诫他不要忘记自己还欠了一些东西没有偿还。
  哥哥的命,已经用嫂嫂的命偿还了。
  而嫂嫂给予的温暖和关心,不能报答,不能回忆,甚至在心中感念一下都不被允许,因为那样会对不起哥哥。既然不能对不起哥哥,那就只有对不起自己,只有用自我放逐的苦行来偿还嫂嫂。
  连一串数珠,两把戒刀,一袭黑色的行者装,都由作者安排一位同样有着嫂嫂身份的女人,交到了武松的手里,这暗示还不够明显吗?
  行者,又名头陀,出自梵语,为心甘情愿以自虐和吃苦的生活方式修行的出家人。
  于是,当二哥披上行者衣裳以后,一路的遭遇都在还债。
  来吧,看一看隐藏在书中这些石破天惊的对比:
  对比一:
  “叔叔,怎地鱼和肉也不吃一块儿?”拣好的递将过来。(二十四回)
  这是当年嫂嫂的殷勤和关切。
  再看今日的武松:(三十一回)
  武行者:主人家,麻烦你把自家吃的肉食 ,也回些与我吃了,我付钱的。
  店主人:不是和你说过了吗,没有。
  武行者:你这青花瓮酒和鸡肉之类为什么不愿意卖给我呢?
  店主人:那是人家自己带的,没你的份。
  这算不算冥冥中的报应呢~~
  对比二:
  “叔叔,只穿这些衣裳,不冷?”
  当年坐在暖暖的炭火边上,有人曾这样亲昵地问过他。
  而今处于天寒地冻之中,却再也没有人这样问他了。曾经那么关切过自己的那人已经永远消失,死于自己之手,还有什么资格去奢求人间的温暖。
  就让寒冷来得再猛烈一些吧!
  不但忍受十一月天的风寒之苦,还要跌落到水里去,去承受那冬月天道溪水当不得的严寒!!!
  再后来,被黄狗追,被庄客打,用旁人的冷眼和虐待,用“一顿打死了,一把火烧了罢。”的恶毒,去偿还“却比半夜里拾金宝的一般欢喜”的珍惜!
  那个他为之跪过的女人,那个他亲手破开胸膛的女人,那个让他领略亲情温暖的女人,那个让他终身活在地狱里的女人。
  所有她曾经给予的无微不至的照料和关怀,都用身体承受的自虐和受苦还回去!统统还回去!
  武松对道德的信仰和坚定,只能杀死那个不知廉耻的嫂嫂;而知寒知暖体贴入微的嫂嫂,他永远也杀不死;不但杀不死,还会在心中杀死他自己,扼杀他所有追求个人幸福的主观可能。
  武松后来被封赠清忠祖师,有人说清忠其实谐音“情重”。我不知道水浒传作者是否有“情”这个概念,不知道生于元末明初的他,是否读过金代大诗人元好问的《迈陂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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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MCA / ABUSE REPORT | TOP Posted: 02-07 11:25 發表評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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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第42樓ssk516於2021-02-07 18:11發表的 :
没有做 就没有爱

聚聚说得对
TOP Posted: 02-07 18:30 #1樓 引用 | 點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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