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用
引用第810樓牛总於2021-12-15 23:45發表的 :
旧车卖给邻居,关系还不错,但还是想先君子协议,免得后面撕逼.
过户地隔得比较远,加上疫情,所以打算沿用旧牌(我名下)直接卖给邻居使用.
现在需要起草一份协议,需要保证双方利益(主要保证买家利益)
诉求:买家拥有车子 ..
一个想法,不一定对。先说答案,
建议过户。坦率地讲,书面上的道理确实是,你没啥责任。这种民间协议,法律也认可。你们双方当事人之间,已经通过买卖的方式,转让并交付该机动车,未办理所有权转移登记。在发生交通事故之后,如果属于该机动车一方责任的,先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余下部分由受让人承担赔偿责任。理由是该车辆已经交付,你作为原车主,既不能支配该车的驾驶行为,也无法从该车的驾驶过程中收益,所以你不应该、也没办法去对这车在交易、交付后发生的交通事故承担责任。
那为什么建议你过户呢?因为人性不值得考验。不出事,就都没事。出了事,原本挺正直的人,也会想尽办法自保。你指望他自始至终都是个君子,把可靠性的主动权放在对方手里,但恰恰忘了,你自己,也需要是个君子,而
君子不立危墙之下。你懂我意思嘛?
购车未办理过户手续的行为,违反了相关行政管理法规,应受该规定的调整。
你不负该车的交通事故赔偿责任,但应承担买卖机动车未办理过户手续的行政管理责任。所以我们假设个场景,对方是你邻居,买了你的车,没过户,跟你有书面协议,然后发生了惨烈事故,撞飞了30头大熊猫,熊猫飞上天击中正在降落的返回舱,死了4个宇航员,遗失一大片无法估量的实验数据,返回舱偏离落地还炸毁了CBD好几个互联网大厂办公楼。
对方是个君子,但当场暴毙了。现在君子的家人说
这台车本来就有毛病, 就不该上路行驶,那发生这么大的事情,死了这么多人,损失了这么多钱,你作为卖车人,没能确保该车辆在交易时无任何安全隐患,负有管理责任。鉴于事故发生造成严重后果,你因该管理责任没执行到位,存在一定过错,承担部分责任,合情合理合法。面对上万亿的损失,让你拿出十个亿小小补偿千分之一,意思意思,不为过吧?
到那时你怎么办?你有什么可辩解的嘛?人家只需立刻反问你一句:“那你为什么不过户?”,你又怎么回答?
冷下来,思考一个问题,
为什么会有法律。关于人,性本善、性本恶都不全对,关键在于
人性本私。邻居也是人,也不会逃出这个法则。邻居能逃出这个法则,邻居的家人未必能。邻居的家人也能,但终归钱有数,需要赔钱的时候,他们会找懂行的律师,想尽一切办法给自己减少损失,才是真正的合情合理。
仔细想想,通过将车辆过户,去证明该车辆没有任何问题,跟自己撇清关系,有可能成为你这一年做过的最值得的一件事。
祝好运。
想补充一点,有句话不知当讲不当讲,好的交易永远都是让对方以为你吃了亏。如果以后邻居怀疑此次交易中,你占了便宜,他花钱买车又吃了亏,怀恨在心只是时间问题。生意就是生意,到时候真的邻里关系交恶了,你俩除非搬走一个,不然就会是了却不断的坏邻居了。[ 此貼被苏鲁德在2021-12-16 12:17重新編輯 ]